紹興魯迅紀念館有一面魯迅手里夾著香煙的打卡墻,近日游客孫女士在社交平臺發(fā)文,認為這幅墻畫不妥,稱其“有引導人室外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的風險”,要求對墻畫進行更換。今日該話題在社交媒體引發(fā)大量討論。
專家評魯迅不是任何時代的形象代言人
對此,深圳理工大學圖書館館長、中國魯迅研究會(原)副會長朱壽桐告訴記者,質疑者并不是質疑魯迅抽煙,而是質疑用抽煙肖像作為宣傳墻內容是否合適。如果是這樣,引起相關的討論并非沒有意義。
作為宣傳墻,圖畫內容確實應觀照到現(xiàn)實教育的方方面面,如果未能觀照到某些枝節(jié)問題,觀眾從不同的角度提出質疑都是合理的。譬如你這邊畫魯迅抽煙肖像,那旁邊如果有禁止吸煙的標語,那就顯得不太合適。
但是,由此引起對魯迅抽煙的責難,那就是庸俗化的文化現(xiàn)象。既然責難魯迅抽煙,就可以責難魯迅留小胡子,魯迅穿長衫等等,那還讓不讓人家活了?魯迅從來就不是,也沒有做任何時代的形象代言人,他就是一定歷史時空中涌現(xiàn)出的文化英雄,他當年的穿著、做派,只要沒有違反當年的公序良俗,怎可以拿后來的習慣規(guī)范苛求于前人?
最后,這種話題成為熱點,引起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關于魯迅人格風范的議論,乃是長期以來以庸俗社會學觀點研究評論魯迅的結果。
發(fā)文質疑者稱控煙卻引發(fā)帶貨質疑
孫女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自己是一名控煙志愿者,平時經常關注公共場所禁煙的話題。孫女士還稱自己查詢了很多有關魯迅的版畫,發(fā)現(xiàn)魯迅抽煙原圖煙紋更小,而且有書房背景,“原畫是在室內吸煙,而不是室外公共場合吸煙?!?/p>
有網友發(fā)現(xiàn),孫女士曾在社交賬號中,多次提及一款名為“尼古丁袋”的產品,她還在主頁介紹中寫道,最遠大目標:煙草電子煙out,只可“尼古丁袋”。因此,有網友懷疑,孫女士抵制傳統(tǒng)煙草與電子煙,是不是為了推銷這款名為“尼古丁袋”的產品。
這不是“魯迅夾煙”墻畫第一次引發(fā)爭議
這不是“魯迅夾煙”墻畫第一次引發(fā)爭議。20年前,這幅墻畫曾陷入一起侵權案糾紛。“魯迅夾煙”墻畫的原作者為中國美術學院教授李以泰,1974年該畫被中國美術學院美術館收藏。天眼查顯示,2004年8月,李教授將【紹興市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告上法庭,指控對方擅自取用他創(chuàng)作的版畫名作《魯迅》中的半身像,修改后用于旅游廣告,相關行為構成了侵權。2006年,在省高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下,各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版畫得以保留,并注明參考來源。【杭州雁南藝術品制作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給李以泰一定數(shù)額的費用。天眼妹看到,這幅墻畫的制作公司【杭州雁南藝術品制作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25年的老牌企業(yè),經營范圍包括室內美術裝飾、環(huán)境藝術設計、產品設計、企業(yè)形象設計等等。
除了侵權案,這幅墻畫還曾于去年陷入“肖像權糾紛”。2024年4月23日世界讀書日,茶飲品牌“樂樂茶”推出“煙腔烏龍”聯(lián)名奶茶,除了杯身印有魯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還配套推出印有魯迅肖像的周邊,產品的宣傳標語是“老煙腔,新青年”。
樂樂茶所屬公司為【上海茶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在上海成立,是一家“茶飲+軟包”的新式茶飲品牌。這款“煙腔烏龍”的產品上線后,不僅沒有取得預期的營銷效果,還引發(fā)了不少爭議。滬語小說《弄堂》作者胡寶談認為,“老煙槍”這個詞在上海日常生活里有時具有一點貶義,“新青年”應該學習和繼承魯迅的精神,而不是所謂的“煙腔”。隨后,樂樂茶也發(fā)布了致歉聲明,并通知全國門店撤掉相關包材和周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校對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