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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fā)監(jiān)控截圖
9月23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女子醉駕超速致一家3口死亡案”在河南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受害者家屬代女士處獲悉,該案未當庭宣判。
2024年9月22日晚,一輛轎車在河南信陽明港鎮(zhèn)內的省道上高速行駛,闖紅燈又駛出一段,追尾撞上一輛電瓶車,車上20歲小伙董某某和他的女友,以及董某某不到3歲的侄女當場身亡。肇事司機黃某與車主孫某某當天晚上喝了大量的酒,孫某某把轎車鑰匙給了醉酒的黃某,于是釀成了這一慘烈的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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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某和女友
代女士告訴記者:“肇事者父母都沒來參加。黃某全程不認錯,嘴上說認罪認罰,行動卻沒有一點表示。車主孫某某在庭上還用惡狠狠的眼神瞪我們,檢察官說他的時候,他還反問‘我是預言家嗎’?” 更讓代女士無法接受的是,肇事者及家屬的態(tài)度始終冷漠,“這一年當中,沒有任何人來跟我們表達過歉意、問候過我們。車主家過完年倒是派人來過我家,但不是關心,是威脅,說給20萬、30萬,讓我們不準提他們有錯”。代女士表示:“我希望判她死刑,立即執(zhí)行。”
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2024年9月22日晚6時51分許,孫某某載黃某至明港鎮(zhèn)一燴面館用餐,期間兩人飲用大量白酒和啤酒。當晚10時26分許,黃某向孫某某索取小車鑰匙,獨自駕駛至333省道一路段時,追尾道路前方正駕駛電瓶車的董某某、其女友及侄女三人,致三人當場身亡,黃某本人受傷,路旁車輛及房屋受損。
經鑒定,事發(fā)時轎車的行駛速度為174km/h,駕車者黃某喝了酒,當時血液酒精含量為203mg/100ml,屬醉酒駕駛。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悅
剪輯 戴哲涵
校對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