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拒絕向以色列體操運動員發(fā)放參賽簽證,印度尼西亞正面臨國際奧委會的嚴厲制裁。10月23日,國際奧委會發(fā)布官方聲明,宣布終止與印尼奧委會關于未來舉辦奧運會、青年奧運會及相關奧運賽事的所有對話,并建議全球所有國際體育聯(lián)合會暫停在印尼舉辦任何國際賽事。
印尼體育部長托希爾在23日發(fā)文:作為印尼政府的代表,體育部門始終秉持維護安全、公共秩序和公眾利益的原則,確保所有國際賽事順利舉辦。此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尊重安全、公共秩序,也體現(xiàn)了印尼政府維護國際秩序的義務。
基于此,印尼已采取措施阻止以色列代表團參加體操世錦賽。我們理解這一決定將產(chǎn)生后果。鑒于印尼無法接受以色列參與世錦賽,國際奧委會已裁定印尼不得承辦世界錦標賽、奧運會、青年奧運會及奧林匹克體系下的其他賽事。
體育部門和政府將繼續(xù)致力于制定國家體育發(fā)展藍圖,包括加強17個重點體育項目,并建立國家隊訓練中心。印尼將繼續(xù)積極參與東南亞、亞洲乃至世界各類體育賽事,使印尼體育成為世界矚目的國家形象,展現(xiàn)國家實力。
事件源于近期在雅加達舉辦的第53屆世界體操錦標賽。賽前,印尼政府以未明確理由取消了以色列運動員的參賽簽證,導致以色列方面上訴無果。就這一行為,國際奧委會執(zhí)行委員會本周召開遠程會議,討論了這一具體情況以及運動員參加國際比賽的全球性問題。
國際奧委會再次強調其原則立場:所有符合條件的運動員、團隊和體育官員必須能夠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參加國際體育比賽和活動,這符合《奧林匹克憲章》和奧林匹克運動所遵循的非歧視、自治和政治中立的基本原則。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在未來發(fā)生,國際奧委會執(zhí)行委員會決定:
1. 終止與印度尼西亞奧委會關于未來舉辦奧運會、青奧會、奧運賽事或會議的任何對話,直到印度尼西亞政府向國際奧委會提供充分保證,允許所有參與者無論國籍如何,都能進入該國。
2. 建議所有國際體育聯(lián)合會不要在印度尼西亞舉辦任何國際體育賽事或會議,直到印度尼西亞政府向所有國際體育聯(lián)合會提供充分保證,允許所有參與者無論國籍如何,都能進入該國。
3. 修改奧運會資格原則,要求國際單項體育聯(lián)合會在世界各地舉辦的任何奧運資格賽的主辦協(xié)議中包含對所有運動員進入相應國家的保證。
4. 要求印度尼西亞國家奧委會和國際體操聯(lián)合會(FIG)前往國際奧委會總部洛桑,討論第53屆世界體操錦標賽前發(fā)生的情況。
國際奧委會執(zhí)行委員會借此機會提醒所有奧林匹克運動的利益相關者,確保所有參與者能夠自由無阻地進入相應國家參加國際比賽的重要性。
校對 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