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備受關注的“女童被繼母關廁所17天虐死案”有了最新消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案二審維持一審對被害女孩繼母許金花死刑和生父劉江五年六個月的判決。值得注意的是,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對劉江量刑畸輕,將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判決結果出來后,孩子生母白女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她已委托律師前往高院提交申訴材料。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原判定罪準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行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應依法從嚴懲處。許金花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jié)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原判對其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量刑適當,予以維持;劉江系被害人劉某琪的法定監(jiān)護人,未履行法定監(jiān)護職責,采取毆打等手段參與加害劉某琪,縱容、放任繼母許金花實施虐待、傷害劉某琪的行為,主觀惡性深,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上訴不加刑原則,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許金花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劉江量刑不當問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將依法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在二審宣判結果出來后,被害人生母白女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她的律師已經(jīng)趕往省高院提交申訴材料。她表示,看到劉江被法院認定量刑畸輕,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后,“這一刻,所有的委屈和堅持都有了意義。這不是終點,是為思琪討回公道的新起點。我會牢牢抓住,繼續(xù)配合司法程序,絕不放棄!”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上訴不加刑原則即被告人一方提起上訴時,二審法院不能對被告人判處比一審更重的刑罰。其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上訴權,避免被告人因擔心上訴后被加重刑罰而不敢行使上訴權。一審法院判處劉江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劉江提起了上訴。因為沒有檢察院抗訴等情形,即使福建高院認定其量刑畸輕,也不能直接改判加刑。
付建認為,該案不具有發(fā)回重審的情形,福建高院維持原判后,劉江的一審判決就會生效,而生效裁判的糾錯只能靠審判監(jiān)督程序。法院發(fā)現(xiàn)劉江量刑畸輕屬于原判決適用法律或量刑確有錯誤的情形,完全符合啟動該程序的條件。
付建表示,根據(jù)《刑事訴訟法》256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由于劉江一案原判經(jīng)二審維持,再審時需依照第二審程序審理。審理中會全面核查案件事實、證據(jù)和適用法律,同級檢察院也會派員出席法庭,保障審判公正,審理期限通常3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但不超過6個月。再審法院審理后,會根據(jù)劉江犯罪的具體情節(jié)以及惡性程度,撤銷原判量刑,結合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作出適當?shù)男淌绿幜P。
據(jù)本報此前報道,今年4月23日,被害女孩思琪生母白女士收到了此案的一審判決書,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思琪繼母許金花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生父劉江犯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白女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一審宣判后,她向檢方申請抗訴被駁回,但是法院于5月6日收到兩名被告人的上訴狀。
9月16日,該案二審開庭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白女士表示,劉江還為之前被判死刑的繼母許金花當庭哭著求情?!霸S金花認為她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應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和虐待罪,劉江認為自己僅構成虐待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認為自己沒有直接侵害孩子的行為?!?/p>
視頻 徐韶達 周嘉楠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校對 潘政